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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情况,找对策!全力降低刑事案件 “案-件比”

2021年06月16日 15:01

“案-件比”是高检院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办案环节质量效率效果的直观反映。为了贯彻落实省院尹伊君检察长在“案-件比”分析报告上的批示精神,从根本上减少 “二退三延”,提高结案率,合理减少控制“案-件比”,持续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6月15日上午,延边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鸿一一行人来到延吉市检察院,就“案-件比”召开专题调研工作会议。

会上,延吉市检察院第一、第二、第五检察部主任分别就本部门“案-件比”工作基本情况进行通报,结合本部门“案-件比”较高的主要罪名,从思想认识、办案理念、人员力量、检警沟通等多方面分析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程序多发原因,并对现存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和建议,充分运用“案-件比”评价指标体系倒逼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

延吉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罗玉民就本院刑事检察“案-件比”情况作详细介绍,基于本院刑检工作实际找原因、找症结,从主客观方面深刻剖析“案-件比”指标较高的根本原因,特别就存在的问题与州院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交流研讨,从做好做实提前介入、加强检警沟通协调等多种举措入手,切实有效降低“案-件比”,缩短办案期限,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最后,全鸿一副检察长对延吉市检察院刑事检察“案-件比”工作进行点评和总结,要求延吉市检察院必须认真贯彻尹伊君检察长讲话精神,通过召开专项会议层层传导办案责任,务必落实到人、落实到案,全力以赴降低“案-件比”。他强调:一要提高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量刑精准性,严格控制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二要提高审批层级,严格管控延长办案期限和退回补充侦查;三要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四要加强对下指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问题案件通报;五要常态化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三年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机制制度;六要加强平安延边建设,重视百年安保维稳工作,重点做好涉众型案件、经济类等案件的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州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文昌海主持会议,州检察院暨延吉市检察院刑检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通讯员 张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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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件比  办案  延吉市  检察院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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