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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汪清县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08月03日 14:58   来源: 吉林汪清新闻在线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复,本土感染人数持续增加,蔓延趋势仍未有效遏制,已扩散蔓延至全国多个省市,病毒溯源为德尔塔变异株,存在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等特点。为坚决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密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近期从中高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来(返)汪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具体管控措施如下: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汪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中高风险所在的县(市、区)来(返)汪人员实施居家隔离14天,其他重点区域入汪人员进行健康监测14天。

二、广大居民请密切关注本土新发病例地区疫情动态消息和各地风险等级调整,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离省,如必须离省,请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返回后,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登记、报告。建议近期有外地旅居史的人员返汪后48小时内自行主动检测一次核酸。

三、全县中小学离汪教职工及学生,务必于8月5日前返回汪清县,并主动向居住社区(村)报备行程。国内除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之外的其他低风险区来(返)汪教职工和学生,从返回之日起至开学前一天,自觉配合社区(村)进行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健康监测期间如无异常反应,可如期返校;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及体征,应及时向居住社区(村)报告,由指定专人专车送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四、学校、托幼机构要把好校(园)门关,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严格做好返校(园)的管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五、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管机构等特殊场所要加强探视管理。

六、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一米线”防疫措施,公众进入公共场所要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出示“吉祥码”“行程卡”,市场、商场、超市等生活必须类场所及酒店、宾馆等生活服务类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消毒、通风、限流等措施,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发现来自重点地区的旅客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采取相应措施。

七、机场、车站、客运站和密闭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消毒通风等措施。

八、坚持非必要不聚集,为了亲朋好友的健康,请大家坚持做到非必要不聚集,尽量避免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切实降低因聚集而产生的疫情感染风险,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不要自服药物缓解症状,尽快到汪清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旅居史及接触人员情况,积极配合医疗人员调查。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网吧、KTV、游艺厅等密闭式休闲娱乐场所要限流、预约、错峰、有序开放,避免人群聚集。

十、即日起,所有药店一律停止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及中成药制品。 

十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工作制度,切实强化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禁止收治具有发热、呼吸道等症状的可疑患者,对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患者,要进行信息登记,依照防控工作要求转至汪清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

十二、加快新冠疫苗“全民接种”进度,凡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无疫苗禁忌症人员均属“应接尽接”人群,须接种疫苗。请适龄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尽快前往居住地所在社区(村)预约接种。按照全省疫苗接种统一安排,12-17周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将于8月启动,请密切关注最新动态。

十三、广大居民要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汪清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汪清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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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汪清县  人员  发热  社区  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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