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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2021年08月03日 18:38   来源: 延边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当前,我国多个省市相继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目前正值暑期和旅游高峰,人员流动大、传播风险高,为精准做好我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密切关注本土新发病例地区疫情动态消息和各地风险等级,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并严格执行我州和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返回后,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乡镇)和单位登记报告。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遵守上述要求。

二、坚持非必要不聚集。暂停演出、联欢、培训、展览、展销等一切民间组织的聚集性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确需召开的,要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并提前向同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切实降低疫情感染风险。

三、积极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可以有效降低感染、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建立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传播,因此,请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积极预约接种。

四、做好重点人群排查管控。凡是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延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凡是从中高风险所在的县市区返(来)延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单独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其他重点区域返(来)延人员进行健康监测14天,并主动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实行“落地即检”。

五、坚持做好日常监测。牢固树立为自己和家人健康负责的意识,每日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在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不要自行服用药物缓解症状,应尽快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行居住史及人员接触情况,积极配合医疗机构调查。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强化教职员工及学生管理。全州离延教职员工及学生务必于8月5日前返回延边,并主动向学校和居住社区(村)报备行程,自觉配合进行健康监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健康监测期间如无异常反应,可如期返校,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体征,应及时向学校和社区(村)报告,由专人专车送往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治疗。

七、强化重点场所管控。从即日起,全州所有药店一律停止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民营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病人;旅游景区按照“限流、预约、错峰”原则,实行门票预约制,在景区出入口设置1米隔离带,防止游客扎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网吧、KTV、游艺厅等密闭式休闲娱乐场所要限流、预约、错峰、有序开放,避免人群聚集;机场、车站、客运站和密闭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管机构等特殊场所要加强探视管理;餐饮、商超、宾馆、农贸市场、商务楼宇以及上述重点场所均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测温、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八、坚持健康生活方式,增强防护意识。要自觉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倡公筷公勺、分餐进食,打喷嚏或咳嗽时遮掩口鼻,尽量不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和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延边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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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新冠  疫情  健康  防控  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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