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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检察传递温情,司法救助解忧

2021年08月31日 09:12   来源: 延边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新闻采编中心

2021年8月27日,和龙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控申办案组来到国家司法救助金申请人赵某家中,将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申请人手中。2020年,和龙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郑某故意伤害案件,罪犯郑某殴打被害人赵某致其头部受伤,经吉林延平司法鉴定所鉴定为重伤二级,十级伤残,被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确认为精神残疾二级。罪犯郑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被害人赵某12万余元。被害人向法院申请对判决进行执行,因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遂做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裁定。被害人赵某无工作,因被故意伤害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极其困难,且需要继续治疗,故向和龙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和龙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请后,承办案件检察官与原案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了解案情,调取卷宗材料进行查证并前往申请人住所所在文盛社区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家庭困难情况,对其他相关材料进行细致审查,认为申请人赵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通过公开听证,作出向市委政法委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决定,为申请人赵某争取到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国家司法救助金通过申请下拨后,办案组第一时间来到申请人家中,亲手将司法救助金交到赵某手中,赵某及其父母握住检察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检察官表示,为民执好法用好权是检察人的本职。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这是对司法救助工作最为贴切的描述。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是民心工程,和龙市人民检察院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传递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与司法温度。

通讯员(张西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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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司法  赵某  和龙市  救助金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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