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7日 16:37
延吉,一座英雄之城,一方红色热土。在革命战争年代,延吉市3人中就有1人参军入伍,入伍10人中就有1人为国捐躯。“山山金达莱,村村烈士碑”就是对延吉市作为革命老区的真实写照。延吉市现有烈士纪念设施35处。其中,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1处(延边革命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34处。每一方纪念碑、每一座烈士墓、每一段英雄故事,都是永不熄灭的精神火炬,构建起延吉市闪亮的精神坐标。
为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合力,提升协同共治的效能,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与延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签发了《延吉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就加强依法共治、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工作联动、督促履职、日常联络、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了工作协作机制。
近日,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对延吉市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摸排,通过现场查看的方式,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在实地走访时发现,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情况良好,其中朝阳川镇太东村烈士碑和依兰镇九龙村烈士碑于今年经大规模修缮改造后,将成为延吉市村级烈士纪念碑的精品。对部分纪念设施存在的小问题、小漏洞,采取面对面沟通的方式提出强化常态化管理维护的建议,促使严格履职成为行政机关内在自觉。
记得来路的民族,方有出路。烈士纪念设施是英烈“青山有幸埋忠骨”的历史见证,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最直接的物质载体,是不可再生的红色宝贵资源。当年,英烈们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无顾虑;今天,检察机关用“检察蓝”守护“英烈红”,让红色资源“活”起来。
下一步,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将以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为契机,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治共管,坚决捍卫英雄烈士的荣誉与尊严,用法治方式守护英烈荣光,以法治温暖告慰英烈英灵。
通讯员(李宣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