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16日 10:28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升法律监督质效,9月14日,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曹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鸿一列席延边州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就一起重大经济案件发表检察意见。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朴永刚主持会议。
列席审委会前,曹宝代检察长召集承办案件部门检察官进行讨论分析,听取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情况的汇报,详细研究相关卷宗材料,对案件事实和证据、审查意见等案件细节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做足列席准备。
会上,州法院审委会委员在听取案件承办人汇报后,对案件展开深入讨论。曹宝代检察长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方面发表了检察机关意见。他表示,检察机关支持人民法院严格、准确适用法律,罚当其罪,公正判决。他指出,“法检”两家共同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法检”两家取长补短、互相配合、共同提升对事实证据的驾驭能力、对法律政策的理解能力、对问题的研判处置能力,有效解决案件争议,确保案件的质量及妥善办理,达到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州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州法院的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信力,促进平安延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