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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守土、为民实践 检察长巡田落实处

2021年11月19日 16:23   来源: 延边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新闻采编中心

为深化黑土地专项监督成果,全面落实“总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龙井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土地恢复情况开展巡田工作。

2016年至2017年,隋某某在龙井市老头沟镇应岩村占地取土,破坏耕地16348平方米。2020年7月10日,龙井市人民检察院向延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龙井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履行耕地保护的监管职责,对被隋某某破坏的耕地采取有效监督管理措施,恢复耕种条件。2021年6月延吉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1年11月19日,龙井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寿根带领第二检察部同志会同龙井市自然资源局“田长”工作负责人来到隋某某破坏耕地现场进行巡田。张寿根副检察长对现场进行了仔细踏查,并向自然资源局负责同志了解耕地整改恢复情况,及是否存在其他非法占用、破坏耕地的违法现象。涉案耕地种植户李某向检察机关表示感谢:“今年旱情严重,修复好的耕地依然有不错的收成,公益诉讼真是给农民办了实事。” 

本次巡田是龙井市人民检察院为强化黑土地保护,推行“总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所做的一次检察为民实践。下一步,龙井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落实“总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大巡田力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黑土地保护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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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龙井市  耕地  检察  巡田  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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