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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镜头”记录公正 延吉检察开启 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

2022年03月02日 15:50

“犯罪嫌疑人朴某某,今天我们将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与你远程视频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对此次签署活动开展同步录音录像......”3月1日,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的2名犯罪嫌疑人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相关权利义务,以及认罪认罚制度相关规定,向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或辩护人对于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涉嫌的罪名进行释法说理,结合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态度,对两个案件均给出了确定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表示没有异议后,值班律师或辩护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承办检察官也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反悔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后果。上述程序均进行了完整的同步录音录像,并按照“一案一光盘”要求,交给承办人随案归档。

这是延吉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开启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吉林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的实质举措;是检察机关“心底无私”的自加压力,让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更加透明、更加规范的履职担当。这一行为在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的同时,让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受住程序和时间的考验。

下一步,延吉市人民检察院院将通过不断细化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细则、规范用语、完善流程等措施,部署好、运用好、推广好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推动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全面开展,让检察权在“镜头下运行”,有效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认罪认罚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于淼、蔡熙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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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认罚  认罪  录音  录像  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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