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05日 14:35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从4月7日0时起,对延边州内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物资运输车辆通行实行交通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州内县(市)间国省干线公路通行的物资运输车辆,不实行交通管控及防疫检查。二、在州内县(市)间高速公路通行的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均需提供行程码,无异常即可放行。如司乘人员14天内有州外旅居史,需同时提供《应急物资通行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或核酸检测证明超过48小时的,由防疫检查站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放行。
三、从州外驶入延边州的物资运输车辆。一是需提供《应急物资通行证》、司乘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行程码,无异常即可放行。二是无核酸检测证明或核酸检测证明超过48小时的,实行落地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放行。三是司乘人员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由防疫检查站对车辆进行消杀,并粘贴《疫情期间配送物资封条》(在延期间封条必须保持完整)。四是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由接货单位对接并全程闭环完成货物装卸,同时负责监督驾驶室封条是否完整(如封条损坏,在防疫检查站就地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放行)。五是货物装卸后立即返程,防疫检查站可为有需求的司乘人员免费提供核酸检测,无需等待结果。
四、从州外返程的本地物资运输车辆。一是需提供《应急物资通行证》、司乘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行程码,无异常即可放行。二是无核酸检测证明或核酸检测证明超过48小时的,实行落地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放行。三是返程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采取“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模式,实行14天单独居家健康监测(密接、次密接者除外),并在第1、4、7、10、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在执行上述管控办法外,珲春市继续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
六、解除交通管控时间另行通告。
附件:1.全州国省干线公路州界及高速公路口防疫检查站
2.疫情防控承诺书
延边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5日
附件2
疫情防控承诺书
根据 县(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本人承诺:
1.所提供信息均真实有效。
2.如实报告来(返)延前14日内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近期是否有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是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肌肉酸痛等不适症状。
3.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4.自觉配合所在单位和政府部门开展日常健康状况监测,社会车辆、其他车辆及人员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外地物资运输人员在延期间全程不下车、不与当地人员直接接触。
如未按规定报告个人信息或瞒报、谎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本人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 诺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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