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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发布关于对疫情发生地区来(返)龙人员实施严格报备监督和举报的通告

2022年04月17日 18:09   来源: 延边广电全媒体新闻采编中心

4月17日,龙井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最新通告,具体如下:

为严格疫情输入风险,全力保障龙井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发生地区来(返)龙人员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个人防疫责任。凡近14日内到过疫情发生地区所在市、县(区)、与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人员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在单位、乡镇(街道)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单独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抗原检测等措施;凡不如实报备行程、拒不配合防疫管控措施的,或在居家期间不落实管控措施、随意出入公共场所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非必要不离龙。除特殊情况外,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尽量减少进入人员相对密集的公共场所。4月8日以来,来(返)龙的人员,请主动向社区(村)报备。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各酒店、宾馆、洗浴等住宿经营场所、医疗机构、药店、商超、农贸市场、餐厅、银行等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戴口罩、两码查验、测温、两米线、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消毒、通风等工作。

四、自觉配合疫情防控。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务必要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坚持规范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测温扫码,与他人保持两米社交距离,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举措,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线。

五、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全市广大城乡市民凡发现下列情况,均可举报。

1.近14日内到过疫情发生地区或有旅居史、经停史的来(返)龙人员未及时向有关单位、乡镇(街道)报备的;

2.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单独隔离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

3.应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落实管控措施、随意出入公共场所的。

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如实详细记录举报信息,并第一时间反馈至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人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按每条线索给予一次性3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况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请广大市民们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动态信息,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

报备、举报电话:

(龙井发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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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疫情  防控  人员  举报人  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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