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0日 10:06
为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增殖养护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吉林省2022年禁渔通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敦化市2022年禁渔规定通告如下:
一、自然江河
1、禁渔时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2、禁止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二、增殖水域
1、范围是全市各流域内人工投放增殖渔业资源的水库、湖泊。
2、禁渔时间为6月20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3、禁止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三、其他事项
1、对于违反禁渔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对于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2、在禁渔期内,因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等活动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延边州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
3、敦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督举报电话:0433-6229668。接受公众监督举报。
(敦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