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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们江畔检察蓝】案管中心与检务督察部门运用“一体化”思路优化案件质量评查

2022年07月18日 12:10   来源: 延边州人民检察院

图们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作为加强案件管理的有效途径。近日,案管中心牵头组织以检察长为组长,全体员额检察官为组员的评查小组,对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办结的案件开展常规评查。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第三条之规定,本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创新机制,首次由案管中心与检务督察部门“一体化”开展。

一是积极主动邀请,全程接受监督,案管中心开展本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过程中,主动向本院检务督察部门发送《监督邀请函》,联合检务督察部门深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增强监督力度,从制定评查方案、案件抽样到评查小组开展评查全程接受检务督察部门监督,确保评查结果公平公正。

二是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案管中心与检务督察部门在评查前、评查中、评查后共召开3次联系会议,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的协作配合、信息互通、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等工作情况进行协商,共同研究解决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

三是建立定期互通机制,通过本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开展,案管中心与检务督察部门建立定期互通机制,由案管中心对评查报告、评查中查出的问题向检务督察部门移送,同时检务督察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评查小组工作不力、承办检察官办案不力等线索,及时移送案管中心。

四是将监督结果纳入考核,案管中心与检务督察部门形成优势互补,联合对本次评查结果发出通报,由案管中心将本次评查结果纳入检察人员考核,由检务督察部门对评查中出现的问题不整改、重复发生问题的办案人员进行约谈等,不断加强两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工作衔接,提升内部监督质效,共同为检察工作向好向优发展保驾护航。(通讯员: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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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评查  检务  督察  案件  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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