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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积极宣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

2022年09月30日 15:21   来源: 延边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2年2月1日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该《办法》的实施,是税务系统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具体实践,是规范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管理程序,约束税务机关执法行为,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大举措。

近日,延边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联合和龙市税务局、安图县税务局、敦化市税务局,同步在各局办税服务厅开展该《办法》的宣传活动。各局立足服务理念,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利用电子宣传屏、LED宣传屏,滚动播出该《办法》,让纳税人能够更直观地了解相关政策知识。在办税服务厅现场,纳税人向税务人员咨询该《办法》的相关内容,通过税务人员的详细讲解,促使纳税人深刻地体会到了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重要性。

经过这次同步宣传,使广大纳税人了解了新政策新内容,增强了社会公众对税收“黑名单”制度的理解认识。明白在涉税行为中,被税务机关列入税收“黑名单”,将受到多个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造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严重后果,最终会导致自身利益的大幅度受损。今后,延边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还将联合相关单位利用新媒体、发放宣传资料、召开政策宣讲会等方式多途径宣传税收“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政策措施及后果。努力扩大税收“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措施的影响力度和宣传范围。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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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税务局  纳税人  税收  宣传  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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