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5日 08:52
记者从州医疗保障局获悉,自1月1日起,延边州正式执行全国统一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和全省统一的《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制剂目录》”)。
《药品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3088种,其中西药部分1335种,中成药部分1323种(含民族药93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430种(含西药363种、中成药67种)。此次调整共新增126种药品,其中包括肿瘤用药21种,新冠、抗感染用药17种,糖尿病、精神病、风湿免疫等慢性病用药15种,罕见病用药15种(其中阿伐替尼片同为肿瘤用药),其他领域用药59种。
《制剂目录》涵盖常用药品363种。对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可以在医院集团内调剂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相应品种在医院集团内的医疗机构使用时均予以报销。
广大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目录信息。一是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选择“查询服务”栏目中的“药品分类与代码”,查询《药品目录》内的药品。二是登录吉林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在通知公告栏选择《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3年)〉执行工作的通知》进行查阅。三是打开延边州人民政府网站,选择“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再选择州医疗保障局,即可查阅。
一审:佟焱
二审:赵阳
三审:孙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