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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监督 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

2024年01月18日 10:11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常态化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1月12日上午,龙井市人民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业务工作情况通报会,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有力指导,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会上,案管部门负责人对2023年1-12月检察业务主要数据进行了详细分析通报,通过图表、数据变量等可视化方式对案件办理情况、指标数据分析情况等进行了通报。人民监督员在认真听取通报后,围绕不捕率、不诉率数据分析情况、侦查监督案件开展情况和未成年人维权和救助途径等方面进行交流沟通,对检察机关如何更好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了深入的探讨,案管部门负责人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和说明。

人民监督员认为,检察机关能够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尤其在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社会大局稳定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表示充分肯定,并就做好未成年人维权和救助途径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今后,龙井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畅通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的广泛性和规范性。同时,希望人民监督员进一步加大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力度,更多地关注、理解、支持和宣传检察工作,共同推动龙井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江思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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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检察工作  监督员  监督  人民  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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