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2日 09:53
近日,龙井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召开“检察护企”学习会,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检察护企”的相关文件和《最高检第四十九批指导性案例》。
学习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干警各自谈了对开展“检察护企”专项活动的理解,对于本部门如何开展好此项活动纷纷献计献策,初步形成了工作思路。一是积极参加州院组织的监狱巡回检察活动,注重检察涉单位犯罪负责人是否依法适用假释的问题。二是开展对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法律监督,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对开展“检察护企”专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在专项活动中,及时总结梳理工作亮点、举措和经验成效,宣传工作成果,营造舆论氛围。
最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全体干警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检察护企”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业务能力,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专项活动中去。
(龙井市检察院 冷庆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