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9日 16:05
在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增强学校教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帮助教职工在教学工作中做到“心中有法、遇事用法”,用法律更好地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3月25日,龙井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法治副校长金建武和未检检察官朴东梅来到龙井市龙井实验小学为学校教职工讲授了一场别开生面、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宣传讲座。
讲座的主题是《用民法典更好地守护未成年人》。讲座中,朴东梅结合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和典型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授了《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规定,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效力、民事侵权的法律责任等,同时还向教师们讲解了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划分、校内意外事故责任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朴东梅还以近期某地未成年人被害事件为切入点,讲授了学校、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在预防和治理校园霸凌方面应该做些什么,并指出学校应该成为阻止校园霸凌的第一道防线,应当采取加强教育、建章立制、完善体系、及时处置等方法和措施,防微杜渐,把可能潜藏的施暴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活动最后,法治副校长、检察官与教师面对面交流,对于教师们提出的问题一一做了详细的解答,并希望学校能够发挥“六大保护”中学校保护的重要作用,积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龙井市检察院 朴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