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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3月1日起施行!

2024年02月28日 15:14

关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

贷款政策调整的通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延边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关联倍数由原来的20倍调整为30倍。

二、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以上政策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一审:佟焱

二审:赵阳

三审:孙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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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积金  住房  借款人  缴存  延边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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