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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正青春,奋进新征程”延吉市第二届短视频大赛开赛啦

2021年04月21日 16:0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中共延吉市委宣传部、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共青团延吉市委员会联合举办“百年正青春,奋进新征程”短视频大赛,旨在通过短视频宣传模式,进一步展示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更好地激励和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延吉而努力奋斗。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百年正青春,奋进新征程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延吉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共青团延吉市委员会

三、参赛对象

延吉市短视频爱好者或单位组织

四、大赛时间

(一)作品征集阶段:即日起—5月30日

(二)作品审查阶段:5月31日—6月4日

(三)线上初赛阶段:6月7日—6月18日

(四)决赛展播阶段:6月末

五、参赛方式及要求

参赛个人或单位组织,关注“共青团延吉市委”微信公众号,将参赛作品,作品名称、50字以内作品简介、个人姓名或单位组织名称及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通过与公众号对话的形式,发送至公众号后台,每个账号仅限一个作品。

注:报送作品时,未发送作品名称,50字以内作品简介,个人姓名、单位组织名称及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视为无效报名。

六、视频内容

1.参赛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紧扣“百年正青春,奋进新征程”主题,通过短视频形式,大力唱响时代主旋律,有效体现延吉群众爱党爱国情怀、市民文明风采、青少年良好精神面貌、延吉旅游形象或其他展现出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的内容参赛。

2.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视频(不允许发布带有水印的视频),文件格式为MP4。

3.参赛作品必须在5月30日前通过“共青团延吉市委”微信公众号报送,过期报送视为无效。

七、评选方式

(一)作品征集阶段

5月30日前,大赛组委会通过“共青团延吉市委”微信公众号征集参赛作品,请参赛个人或单位组织及时关注“共青团延吉市委”微信公众号。

(二)作品审查阶段

5月31日—6月4日,拟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团市委等多家单位联合成立评审委员会,从征集作品中按照本次比赛主题、视频内容、表现形式等具体要求,选取入围初赛阶段的50部作品,通过“共青团延吉市委”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全社会进行通知。

(三)线上初赛阶段

6月7日—6月18日,大赛组委会通过“共青团延吉市委”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50部入围作品(10部一组,共五组),向全社会发起为期12天的线上投票,截至投票结束,根据投票情况及评审委员会意见,选取10部作品进入决赛展播阶段,并予以相应赋分。初赛结果通过延吉新闻网、“延吉旅游”微信公众号、“共青团延吉市委”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四)决赛展播阶段

6月末,组织入围决赛的个人或单位组织,按现场抽签顺序对参赛作品进行展播及不超于5分钟的现场讲解,决赛拟邀请2名短视频领域专业评委及3名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决赛评委团,邀请50名各行业、各领域青年组成大众评委团,对决赛作品进行现场投票打分。决赛地点另行通知。

八、评分标准

(一)线上初赛阶段

按照比赛要求,对50部初赛作品按投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复查,最终根据投票数及评审委员会意见,选取入围决赛的10部作品,并按初赛最终排名排序以10到100分的顺序递增加分。(例:第十名10分、第九名20分、第八名30分,以此类推,第一名100分)

(二)决赛展播阶段

1.决赛评委团占200票,5位评委各自有2张20分票。

2.大众评委团占100票,50名大众评审团成员各自有1张2分票。

(三)总票数产生

初赛阶段分数+决赛阶段分数=总分数

九、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需符合大赛主题,作品时长不得超过120秒,严格按照参赛方式及要求参赛,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不纳入评选范围。

2.参赛内容积极向上,拒绝低俗庸俗媚俗;参赛作品应富有创意,有温暖、有温度、有情怀,能够引起共鸣。

3.画面清晰稳定,无明显噪音,可配背景音乐,解说声音与背景音乐效果相匹配,声音与画面同步。

4.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若出现相关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5.比赛禁止恶意刷票,若发现恶意刷票情况,取消参赛资格。

十、奖项设置

1、大赛一等奖:价值3000元奖品及证书,共1名

2、大赛二等奖:价值2000元奖品及证书,共2名

3、大赛三等奖:价值1000元奖品及证书,共3名

4、大赛优秀奖:价值500元奖品及证书, 共4名

5、大赛入围奖:证书,若干名

十一、其他事项

1.主办方可在各级官方媒体、共青团延吉市委员会官方自媒体等平台重复对获奖的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出版、展览和展播。同时也会从全部征集作品中择优选拔优秀作品,在官方媒体进行宣传。

2.主办方使用参赛作品时,尊重和保留参赛作品的署名权,使用参赛作品不另付报酬。

3.主办方对本次比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活动联系人:李春美

联系电话:2513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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