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01日 11:59
近日,延边州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明疫情防控纪律规定的通知》,要求全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遵守“五严格五不得”规定:严格遵守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耍特权、搞特殊化;严格遵守当地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得违规出入未经批准开放的场所;严格遵守县域、城乡之间通行规定,不得编造事由违规跨县(市)通行;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制发的《工作证》《通行证》等证件使用规定,不得借给家人、亲属和他人使用;严格加强自我约束,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和干扰疫情防控秩序。
《通知》要求,全州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带头执行“五严格五不得”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通知》精神落实落地。
《通知》强调,州纪委监委将对全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守疫情防控纪律,特别是“五严格五不得”规定情况进行常态化暗访检查,对违规违纪违法人员予以严肃处理、追究领导责任,并公开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