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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关于端午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通告

2020年06月24日 17:43   来源: 汪清县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近期北京市等地区出现疫情反弹。为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在端午节期间疫情防控规定通告如下:

一、做好个人防护安全出行。端午节期间期间,要切实提高疫情传播的防范意识,全员全面做好个人防护,勤消毒、勤洗手、戴口罩。尽量不要出行,应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地方或场所,坚决避免前往北京市及其他中风险级别以上地区。

二、节日省亲和外出提倡自驾车和省内为主。我省内各地均为疫情低风险级别,端午节期间不得自行离开延边,如果确有必须事宜离开延边要严格遵守出行前报备、返回后报告社区(村委会)制度。为保证疫情防控安全如有省亲和外出提倡出行自驾车方式,并以省内为主。

对于有省内有吉林市市区和舒兰市旅居史人员,或湖北省、黑龙江省的哈尔滨市区和牡丹江市区旅居史,返回后需要核酸检测及隔离的人员,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三、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要带头遵守端午节疫情防控规定。如离汪出延必须及时向本单位、本部门报备,各单位、各部门及时统计并如实报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严禁出省,尤其不能前往北京市,如有违反将严肃追究单位防控管理及有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告。

汪清县新冠状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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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疫情  防控  端午节  出行  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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