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21日 09:29 来源: 延边信息港/延边发布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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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我的新房子是把边户,楼上楼下报停供暖,导致我家供暖不达标。楼上楼下无人住并贴有出售房屋广告,如果房屋一直未出售会一直报停,我该怎么办?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楼上楼下是不是应该经过我本人同意?
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尊敬的市民,您好!经集中供热了解,集中供热公司是依据延市发【2013】49号文件,延吉市供热报停暂行管理规定。位于一楼,顶楼、山墙位置的房屋可能会因墙体保温差或供热系统处于整栋楼的末端导致供热效果不佳。对此,位于一楼、顶楼、山墙的间歇性报停用户在办理报停手续后,第二年如一楼顶楼的左右邻居、山墙的上下邻居未提出异议(以供热单位的测温记录为准)供热单位应给予办理报停手续。根据诉求人提出的问题,房屋位置是把边,需要在本供热年度要求集中供热公司给予测温,根据温度记录单的实际温度,方可判断位于楼上或楼下的用户在明年是否能够再次办理报停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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