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20日 11:57
为了帮助旅行社进行资金周转、减少旅行社在疫情期间受到损失,国家出台为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举措,我州已经有部分旅行社提交申请,并享受到暂退保证金的政策。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我州发布《关于强化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指导意见》。提出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范围为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本次暂退范围之内。这项业务采取自愿的原则,截至2022年2月5号,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
州文广旅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已经通知各县市文广旅局对所辖范围内要求暂退保证金的旅行社进行统计上报,着手开展相关工作。旅行社需要将申请表、银行现金存单、银行协议书扫描件一并提交给属地县市文广旅局,由县市文广旅局核实后提交给州文广旅局审批办。境内社将由州文广旅局确定后原路返还,出境社和边境社由省文旅厅审批。最后,旅行社携带审批单到银行办理退款,旅行社分社由总公司统一申报,所有手续均为网络办公。
据了解,我州共有168家旅行社,基本都满足暂退条件。目前,敦化市8家旅行社已经办理完毕。有相关需求的旅行社可咨询各县市文广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