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15日 16:34
2020年度供热收费工作现已开始,根据相关规定:热用户应在每年10月20日前,向热经营企业足额缴纳下一个采暖期的热费。2020-2021年度供热期停止用热及恢复用热业务工作已全面展开,方便广大用户办理相关业务,依据《珲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日期
需恢复用热或办理报停的用户,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办理,为保障供热系统安全运行,逾期将不再受理该业务。
二、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每日上午8:00-下午16:00,中午不休,遇特殊情况,以收费大厅通知为准。
三、办理方式
1、恢复用热户用户持用户信息卡、房屋产权证及房主身份证原件(代办人需携带房主用户信息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恢复用热手续。
2、报停用户(1)用户持用户信息卡、房屋产权证及房主身份证原件(代办人需携带房主用户信息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停止用热手续。(2)以下情况不得申请报停:未分户供热用户;有欠费的用户应缴清所欠热费后,方可办理;不能配合供热公司维护或检查的;左右、上下面积打通的用户,不得单独报停;多家共用分水器的用户,不得单独报停;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设施安全运行的。(3)已完成办理报停后私自接通的,供热公司按窃热并报公安机关处理,用户除按照规定补缴全额热费外,还将补缴相关热损失费。(4)停热有效期为当年采暖期,未逐年办理报停的用户视为正常用热,须全额交纳热费和违约金。办理地点供热公司收费大厅(老圈楼转盘道对面),活动期间节假日均不休息。咨询电话:7562588 7562086
珲春森林山供热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