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0日 14:57
近日,有市民通过延边12345·百姓热线平台咨询:
购买房子后如何提取公积金?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购买新房: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不低于总房款20%的首付款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全款的提供提取人银行卡,提取金额转入卡中)。
购买二手房: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提取人银行卡;过完户的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契税发票中未显示计税依据,契税计税依据与增值税计税依据不符时,另须提供能够证明征收契税的计税依据证明(如:《房产交易申报单》、《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
如是州外购房,购房人户口或工作地须与购房所在地一致,户口体现不了需提供在职证明(一个月内有效),购房材料3年内有效。
我也有事想咨询,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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