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19日 09:28
近日,有市民通过延边12345·百姓热线平台咨询:
个人办理菌包生产厂,都需要什么手续?
汪清县农业农村局回复: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
(一)申请栽培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2、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1名以上、生产技术人员1名以上;3、有必要的灭菌、接种、培养、贮存等设备和场所,有必要的质量检验仪器和设施;4、栽培种生产场地的环境卫生及其他条件符合农业部《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要求。
(二)申请《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1、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菌种检验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4、仪器设备和设施清单及产权证明,主要仪器设备的照片;5、菌种生产经营场所照片及产权证明;6、品种特性介绍;7、菌种生产经营质量保证制度。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草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四)《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按照本条规定母种和原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报农业部备案。
栽培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报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我也有事想咨询,应该怎么做?
如果您在生活中或者工作中也遇到一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帮您及时回答和解决问题,电话可以拨打12345,也可以手机下载“延边发布”(下面有二维码),在百姓热线中发帖,发帖时必须要注册个人信息(我们负责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务必提供以下“五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情、诉求。只有在五要素完整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才能将您的诉求交办给部门处理。
送您一个二维码,直接扫这个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