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11日 09:10
6月10日,正值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之际,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将公开听证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就2件非法侵占耕地非诉执行、1件非法侵占河道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出席的同时,邀请社区群众代表和律师现场观摩。受邀代表带着“什么是检察听证?”“如何开展听证?”“公开听证效果如何?”等一连串“问号”,近距离参与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通过对案情介绍、交换证据、听证员发表听证意见等环节,与会人员对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提高监督效果、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有了深刻认识。听证会结束后,当场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2020年以来,珲春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高检院、省、州院关于全面加强听证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公开听证作为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抓手,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高标准建设检察听证室。高标准建设了具备听证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听证过程管控、听证过程互联网直播、听证设备联动、听证数据汇聚等功能的听证室,以智慧检务助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让检察工作更加阳光、透明,更加可感可触。
二是推动公开听证常态化。对于社会关注的公益诉讼、司法救助、民事监督等典型案件、存在舆情风险的拟作不捕、不诉案件,按照“能听证、尽听证”原则,组织当事人、侦查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与公开听证,当面通报案情、听取意见,并将释法说理贯穿全程,有效减少了办案机关复议复核、当事人信访等情况发生。截至目前,听证案件类型做到了“四大检察”及其他业务条线全覆盖,已举行公开听证21次。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社会治理责任。推动公开听证由坐堂听证向现场听证转变,走进街区、企业、农村举行了4次公开听证,向社会传导了“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办理一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中,检察官到村里举行公开听证,使村民们明白了“卖死因不明的牲畜肉可能触犯法律”的道理;在办理一起因民间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中,到社区群众中举行公开听证,化解了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四是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检察长和院领导带头办理公开听证,今年以来举行的公开听证,检察长主持了3次,副检察长和其他院领导主持了18次。
此次集中公开听证,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升了办案效率,得到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