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5日 16:08
近日,吉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天桥岭森林公安分局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中,查破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7月15日,该局内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检查时,发现内河林场铁矿沟检查站房后河边的一只水桶里有数条野生河鱼,民警随即开展调查工作。经查,7月12日至15日期间,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以食用为目的,多次擅自进入天桥岭林业局内河林场56林班37小班的河流内,使用自制的捕鱼工具,非法捕捞花泥鳅鱼18条、柳根鱼8条,并将非法捕捞的河鱼装入水桶内,拿回管护房准备食用。
民警随即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带到内河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吴某某对自己以食用为目的,在未经渔政部门审批情况下,无视相关法律法规,心存侥幸,多次私自在禁渔期内进入内河林场56林班37小班的自然水域内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辖区群众,应自觉抵制非法捕捞,切勿为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或者贪图蝇头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如遇到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违法行为,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
(延边广播电视台全媒体通讯员:关鹏举 延长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