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31日 19:23
为切实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等问题,近日,汪清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会签了《汪清县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共计26条,涵盖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定义、范围、封存情形、封存主体、程序及查询主体等相关内容,规定了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对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基本上解决了目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会签为抓手,不断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和配合,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每一个涉罪的孩子,帮助他们“无痕”回归社会,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