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21日 17:25
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今年一季度,珲春市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态势。
数据显示,2023年一季度,珲春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88天,空气优良率达97.8%。其中,Ⅰ级(优)天数为55天,占总比61.1%;Ⅱ级(良)天数33天,占总比36.7%。二氧化硫浓度10μg/m³,二氧化氮(NO2)浓度16μg/m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41μg/m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1.2mg/m³,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103μg/m³,细颗粒物(PM2.5)浓度26μg/m³;辖区内5个国控、州控断面中,所有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标准,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100%;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珲春老龙口水库水质达标,达标率为100%;各功能区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及《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要求。
近年来,珲春市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珲春市融媒体中心 供稿)
编辑:初见
审核:钱洪涛
终审:于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