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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检察院“1313”纠纷调解工作法被评为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2024年01月03日 15:12

为以典型示范引领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创新,持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吉林省委政法委通报表彰36个创新先进典型单位,延吉市人民检察院“1313”纠纷调解工作法被评为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优化“一个平台”,诉求渠道“新升级”

延吉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畅通拓宽群众诉求表达途径,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依托,持续升级改造,优化平台建设,建立了融合案件受理、案件信息查询、控申举报接待、检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察服务大厅,树立全新一流的“窗口形象”,同时打造服务大厅、网络平台、热线电话“三位一体”的集成式服务阵地,全方位了解民之所盼。对来访群众面对面接待、点对点回复、一对一解答,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推行“三步”法,民事检察“新成效”

树牢“能动司法”办案理念,立足检察职能,推行“事前解答疑-事中和解-事后调解”三步工作法,积极促成当事人依法、公平、自愿结束司法程序,化解矛盾纠纷。事前,在初步审查与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对当事人开展答疑解惑,坚持释法说理,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遏制诉讼对抗的发生。事中,坚持“以人为本”办案理念,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听取双方当事人观点并针对问题逐个进行释法说理,打消双方疑虑,开展情感疏导,极力促成双方当事人在检察机关达成和解。事后,在维护法院司法权威的基础上,对确有错误的案件提起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开展精准监督,在再审过程中加强沟通协调,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

       架起“一座桥”,营商环境“新优化”

延吉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检察职能职责落实,组建“帮帮团”,搭起民营企业与检察机关之间沟通的“连心桥”,向企业提出科学的管理建议,助力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检察院坚持沉入企业一线,倾听企业心声,增强企业家的法治意识,积极扩宽沟通渠道,不断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宣传普及交易安全、犯罪预防、合规经营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在参与涉企争议案件调解过程中,切实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着力点,联合相关司法行政部门,对企业提供司法协同保护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奉献检察力量。

       完善“三+模式”,纾解矛盾“新融合”

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三位一体化解信访矛盾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包案+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模式,深入推进“领导带头”“人文关怀”“释法说理”有机融合,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领导包案”坚持检察官与信访人面对面,检察院领导带头领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带头办案,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司法救助”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纾困解困功能,体察民情、关注社情,彰显检察温度。“公开听证”坚持“群众之事无小事”原则,对于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案件,精准选取听证员参与听证,充分发挥听证的调查、说理作用,让群众有理能讲、有惑能解。

延吉市检察院 于丹  

编辑: 王金顺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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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检察  延吉市  司法  听证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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