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泽红府2期不交物业费电梯也不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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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泽2期不交物业费,电梯也不让用了。去年交了物业费可是物业的工作人员什么也没做呀。 1。小区里垃圾很多天也不清理 2。走廊不打扫卫生 3。服务态度差
已回复 延吉市房产局

已审核    2019-01-11 08:24:49

已转办  延吉市房产局  2019-01-11 08:24:49

已受理  延吉市房产局  2019-01-11 14:52:42

已回复  延吉市房产局  2019-01-11 15:05:02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延吉市房产局 2019-01-11 15:05:02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好:我局已告知物业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据此规定,物业企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权益,不应采取强制收手段限制业主出行,您可拨打物业客服电话2638881,与物业联系办理相关手续。经了解,广泽红府1期已成立业主委员会,2期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您也可向所在街道、社区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商议小区的物业管理事宜。按照《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我局也将积极督促物业企业的日常服务工作,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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