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营市场佰翠园10号楼迟迟不备案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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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佰翠园10号楼 2/301在开发商那里按揭贷款买的。已经全额还款完毕。契税什么的都交了。迟迟不备案是什么原因呢。我想知道原因。
已回复 延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已审核    2019-03-13 15:01:51

已转办  延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03-13 15:01:51

已受理  延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03-14 15:30:03

已回复  延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03-15 14:31:38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延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03-15 14:31:38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好,何时办理房照不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来决定的,而是主要看开发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进展情况。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需要先办完土地审批手续、规划审批手续、规划验收手续、质监验收、土地验收手续后才能办理登记。手续齐全后,只要开发企业及时申请,5~15个工作日可以办完首次登记。由于前期手续均不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因此相应进展我们不能及时掌握,为了慎重起见, 建议您向国土、规划、住建局质监部门等审批部门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 不动产登记机构作为登记部门,没有监管权限,目前对于房屋登记,国家没有规定登记时限,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基本原则,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依职权,而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才能开展登记活动。是否登记属于当事人的权利,登记机关不能强制,也不具备处罚权限。换句话说,除非具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条件,登记机构没有权力强制开发企业进行产权登记。 对此,您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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